一位哲人说过:了解过去的一千年,是为了更好地建设今后五百年。在拉萨乃至西藏,布达拉宫千年屹立于玛布日山峰,诉说着藏民族上千年的文明史,因而蕴含了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
西藏和平解放后,在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国务院于1961年将布达拉宫列入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每年拨专款维修。1994年,布达拉宫又因为特殊的历史文化价值和保护状况,被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那些不远万里从国内外进藏的游客,克服高原特殊气候,只为一睹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等拥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的文化遗产真容。可见,这些文化底蕴深厚的景点的存在,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价值的体现。
每个时代都在城市的建设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使城市成为一个民族的记忆载体。就布达拉宫而言,历经始建、重建、扩建及不断的维修过程,它有今时今日之规模,不是一朝一夕所完成的。它今日之光鲜与靓丽也离不开中央政府在西藏和平解放后为其投入巨资进行的重大维修与保护工程。
如今,在城市化进程加剧的同时,旅游观光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很多处于强烈发展激情中的城市,都无一例外地以规模化和形式划一的模式,扩展着原有的城市规模,使得这些城市失去了与其他城市之间的区别,失去了其固有的文化特征,也失去了这座城市的“根”与“魂”。
笔者认为,在城市化建设与旅游观光中,如果充分考虑到城市文化特点,将文化遗产和城市特色作为城市形象的基础,作为旅游无可替代的重要财富,必将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和动力。也就是说,发展我区旅游,发展布达拉宫旅游,应更加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重视一个理念,即:要让更多的人从文化遗产保护中受益。这样,才能使更多的人认识到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动力、资源和宝贵财富,使公众认识文化遗产离我们并不遥远,就在我们身边。如我们所唱之民谣、我们所延续千年的生活方式、我们所住的房屋、我们所用的家具,都有可能是文化遗产,保护好它们不只是政府的事,更事关你我,事关经济发展,事关文化传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