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明确,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此前,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发文,规定被告人出庭不得穿囚服。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受审,穿着正装或便装出庭受审既不需要其主动提出申请,也不需要任何机构或个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