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3月23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张淑会)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今天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无偿献血活动。
为充分发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全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通知提出,将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积极组织无偿献血,建立常态化无偿献血组织机制,每年1至2月及7至8月采血淡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务人员献血活动月”活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发挥无偿献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文明单位带头作用,各级无偿献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献血工作,并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协调等各项日常工作。各级文明单位要把无偿献血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集中献血活动,对参加无偿献血的职工可以给予适当补贴。